关于选派第五批科技副职挂职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的通知》(鲁组明电〔201911号)(见附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2019年,省委组织部继续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等单位,选派高层次人才到全省所有县(市、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担任科技副职。服务时间为1年。各地市岗位需求将由省委组织部于6月下旬公布,有意向挂职第五批科技副职的人员届时可注册登录山东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http://sso.rcsd.cn)选择“科技副职管理系统”查看。

二、标准条件

政治素质好,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3.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选派对象为挂职地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挂职待遇

按照《关于进一步激励高层次人才挂任科技副职的若干措施》(鲁组字〔201855号)文件规定,学校将为科技副职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工作和生活需求,落实科技副职生活补助、休假、探亲等有关待遇。

四、报名程序

1.个人提出挂职申请,填写《挂职干部报名表》,提交所在单位研究。
    2.
单位同意后于73日前将《挂职干部报名表》报学校组织部,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sdtvuzzb@163.com)。

3.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推荐人选在“科技副职管理系统”报名。

五、有关要求

1.选派科技副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人才在服务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中支撑引领作用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作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育人和用人相结合,好中选优,确保人选质量。
    2.
个人在“科技副职管理系统”报名前,务必按以上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五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的通知(鲁组明电[2019]11号)

2. 挂职干部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19620

附件:附件2:挂职干部报名表.docx附件1:鲁组明电[2019]11号_关于开展第五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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