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等有关人员培训的通知(鲁开大组函〔2023〕44号)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新时代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新接收预备党员、新转正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一、培训目标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新接收预备党员、新转正党员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党的宗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学习的强大力量,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贡献力量。

二、培训对象

2023年下半年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新进教职工中需要接续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新接收预备党员、新转正党员。

三、培训时间

10月30日-11月10日。

四、培训形式和内容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线下理论学习线上视频学习、撰写培训心得、结业考试四部分。线下和线上培训以学员自主学习为主。

(一)线下理论学习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

3.《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4.《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5.《入党教材》

(二)线上视频学习

依托“灯塔—山东党员网络学院”https://dywlxy.dtdjzx.gov.cn/dashboard)、共产党员网(https://www.12371.cn/)等平台中的课程资源模块组织实施。新接收预备党员、新转正党员在灯塔-山东党员网络学院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学习;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在共产党员网平台学习。

(三)撰写培训心得

根据培训专题,结合自学内容,认真梳理培训心得体会,紧紧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撰写(手写)一篇培训心得。培训心得以思想汇报形式,在培训结束后5日内上交党校。

(四)结业考试

培训结束后,学校党校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统一的结业考试(纸质闭卷),考试内容以线下理论学习内容为主。新接收预备党员、新转正党员不参加结业考试。

五、培训要求

此次培训是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党总支(分党委)、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

1.未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或考核不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成为预备党员。学员要严格按照学习安排表(见附件1、附件2)参加培训具体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须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课程学习,预备党员、新转正党员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的课程学习。

2.本次培训由学校党校组织,各党支部负责学员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学习调度,并组织学员填写《培训登记表》(见附件4)。

3.学员要自觉按时参加学习培训,认真撰写培训心得,要严肃认真,既突出培训主题,又结合自身实际,严禁网络下载和抄袭。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学习安排表

2.2023年下半年新接收预备党员、新转正党员学习安排表

3.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4.培训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党校

2023年10月24


责任编辑: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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