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荣誉退休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31号)和《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22〕16号)要求,切实增强退休干部的政治荣誉感和组织归属感,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荣誉退休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做好干部荣誉退休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党管干部、统一领导,党建引领、示范带动,分级负责、服管并重,激励引导广大退休干部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继续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通知》明确了适用范围,规范了7项内容。即:组织谈心谈话。干部达到退休年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与新退休干部谈心谈话,对退休后过组织生活、做合格党员提出要求。转接退休关系。及时做好退休手续办理、退休证发放、退休待遇测算等工作,将新退休干部党员编入相应党组织,确保党员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不间断。规范荣退仪式。一般应在干部退休当月或次月举办。各市、县(市、区)委管理的干部退休时,可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举办示范性集体荣退仪式。对接服务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台账,向新退休干部提供服务指导,介绍退休后有关政策。协助新退休干部报名参加各类学习和活动。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新退休干部,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一定关怀和帮扶。突出政治引领。组织新退休干部参加适应期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他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纪律教育。组织新退休干部党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引导他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关于讲座、论坛、庆典、刊登、出版、接受采访、网络行为以及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对担任过领导职务的新退休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引导其做讲政治、守规矩的表率。注重作用发挥。鼓励引导新退休干部主动融入社区,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各级宣讲团,在强化政治引领、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献智出力,充分发挥在老年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党委老干部工作部门加强指导、督促落实,退休干部所在单位履行职责、具体实施,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机制保障。进一步丰富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法,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服务对接,健全完善干部荣誉退休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从“临退休”到“退休”服务管理、组织生活顺利衔接。强化引导激励。聚焦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干部荣誉退休工作的督促落实,树立鲜明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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