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核对科级干部有关信息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的有关信息
请以部门为单位到组织部领取打印后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并按照以下要求核对有关信息。
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如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中存在姓名前后记载不一致的特殊情况,请联系党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2.“性别”栏中填写“男”或“女”。
3.“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4”。
科级干部的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准。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党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4.“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5.“籍贯”栏中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6.“出生地”栏中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应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其中市辖的区填写到市,如济南市市中区填为“山东济南”;县和县级市填写到县级,如荣成市填写为“山东荣成”,蒙阴县填写为“山东蒙阴”;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应特别注意区划调整后的变动情况,如原“山东莱芜”,需填为“山东济南”。
7. “入党时间”栏中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8. “健康状况”栏中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 “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9. “照片”栏中应一律用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底色为蓝色渐变,宽高比为4:5,文件大小100K以上、5MB以下。
凡不符合此要求的,请提供近期证件照,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打包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10.“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1.“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填写。
12.“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科研院所等,下同)、院系和专业,且应为毕业时院校系及专业名称。
(2)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 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见下表)。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教 育 | 大学 理学学士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大学××学院××系××专业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3)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
13. “现任职务”栏中填写干部现工作单位及担任的主要职务,一律使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
14.“简历”要按照本人在不同时期工作单位和所担任的职务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各段经历时间要前后衔接,上一段经历的结束时间即为下一段经历的开始时间,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就业等都要如实填写。
(2)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院校、院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参加工作前全日制学习经历填写为“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工作以后参加干部培训班、专修科学习、学历学位教育的填写为“学习”。
工作以后某工作经历期间在职参加学习3个月以上的,挂职或帮助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学习取得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要在本简历段后面加括号注明“(其间:)”;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段加括号注明。不带职(免去职务)参加学习、培训等经历,分段另行填写。
工作有间断的,说明间断情况,如:“××××年×月--××××年×月,待业”。
以下供参考:参加工作前全日制学习经历:
2000.09--2004.07 XXXX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生
2004.07--2007.07 XXXX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7.07--2010.07 XXXX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
2010.07--2015.05 XXXX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
2015.05--2018.09 XXXX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教学管理科副科长(其间:2016.08--2017.09 经选派挂职**村党支部书记)
2018.09-- XXXX大学财务处**科科长、讲师
15.“奖惩情况”栏,受过有关奖励和记功的,原则上只填写所获得的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格式参照“2010年7月,经中共山东开放大学委员会批准,获优秀共产党员;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或处分的,要填“无”。
16.“年度考核结果”栏中应填写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2019年年度考核合格;2020年年度考核合格;2021年年度考核优秀。”
17.“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家庭主要成员应依次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情况。重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以及其他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厅局级以上(军队副师职)以上职务的人员。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与外国人结婚的(均需注明本人“移居”或“未移居”),以及移居国(境)外的,均应详细填写。
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相关信息填写最新情况。
除干部任免审批表现有家庭成员信息之外,新增加的家庭成员信息,年龄一栏要填写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均要填写。29岁及以上不应填写为共青团员,18岁以下如填写为中共党员应认真核实情况。对不是团员的孩童,可填写为群众。
工作单位及职务要详细。比如读硕士研究生的,表述为“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香港大学商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未移居)”。已退(离)休或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已退休”“已离休”或“已去世”。
无工作单位的,要填写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如:XX省XX县XX镇XX村村民或XX省XX市XX街道XX社区居民。
18.“呈报单位”栏:不用填写。
19.“身份证号”栏填写当前使用的准确身份证号。
二、有关要求
1.以上信息如有修改之处,请使用中性笔直接进行修改,确保修改部分的字迹清晰整洁;
2.以上干部信息核对后,在第一页右上角空白处,手书“此表信息已核对”,并亲笔签字确认,注明核对日期。
3.请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16日前到组织部205办公室领取打印版干部任免审批表,4月18日17:00将核对后的任免审批表反馈组织部。
干部基本信息核对是干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涉及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多个环节。请各部门、单位,全体科级干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工作要求核对并反馈干部信息。
未尽事宜请联系:张雷 魏儒嘉
联系电话:82626626
党委组织部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