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任职试用期满处级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鲁开大组函〔2025〕15号)

二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参照《山东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对任职试用期满处级干部进行考核,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5月提拔的9名处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试用期处级干部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

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程序

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拟从4月21日开始,4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见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日程安排表(附件2)。

1.个人总结。考核对象根据岗位职责,全面总结试用期内履职情况、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撰写试用期满述职报告并填写《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3),于2025年4月22日17:00前报党委组织部。

2.个人述职。个人述职采取书面述职方式进行,述职报告将在学校办公平台公布。

3.民主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根据述职内容及平时现实表现,对任职试用期满的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范围为学校党委班子成员、纪委委员、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民主测评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4.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对处级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非中共党员考核对象征求党委统战部门意见。通过个别谈话的形式听取分管校领导、所在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意见,了解处级干部试用期内履职尽责的情况。

5.确定考核结果。党委组织部综合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结果,形成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情况报告,提出正式任用、延长试用期或免除试用期职务的初步意见,提交学校党委研究确定。

6.结果反馈。由分管校领导或党委组织部与任职试用期满处级干部谈话,反馈考核结果和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五、工作要求

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分设考核小组。为保证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广大干部群众对考核对象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向党委组织部、校纪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当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2626626   82626645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21号山东开放大学党委组织部或山东开放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

邮政编码:250014  

 

 

 

 

                            中共山东开放大学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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