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二)学校内设党政管理机构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学院、教学部门处级干部不再填报。
二、有关填报要求
(一)规范要求填报内容。2026年仍然按照首次报告要求进行填报。
(二)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在填写之前,填写人须认真仔细阅读《报告表》每一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将所填内容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进行充分沟通、仔细核实,并在《报告表》封面和最后的承诺栏签名确认。除省管干部外,封面阅签人一栏不需要阅签。组织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干部个人填报的《报告表》逐项审核、认真校对,确保个人事项信息准确、完整录入数据库。
(三)要做到及时报告。凡列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范围的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向组织报告。及时报告的内容,按照《关于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组通字〔2021〕35号)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要求及时报告的有关事项,属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范围的,及时报告后,年度集中报告时还应当正常填报。
三、填报时间安排
集中填报工作要在1月底前完成。报告范围内的处级干部,请于2025年1月16日17:00前,以部门为单位,到组织部办公室(千佛山校区205办公室)领取《报告表》及填报指南。
联 系 人:张 雷 魏儒嘉
联系电话:82626626
党委组织部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