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开放大学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5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
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山东开放大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5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
省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由省委组织部组织考核,不计入派出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省“四进”工作队队员的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
(一)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
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建设工作、业务工作、民主测评和加减分等四部分内容。
其中:
1.党的建设工作考核依据《省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标准》中“党的建设指标”并结合我校实际确定,采用计分式量化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
2.业务工作考核采用非计分式量化考核,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测评。由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结合《山东开放大学2025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落实台账》、2025年度“一两双双”工作台账完成情况,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
3.民主测评采用非计分式量化考核,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测评。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参评部门的30%。
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依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日常表现对各部门进行综合评价;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互评,邀请教师代表(省市“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代表、正高级职称教师)对所有部门进行测评。
4.加减分事项。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赋分,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加减分事项见附件1。
(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处级领导干部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由校领导对各部门处级干部进行测评,全体处级干部进行互评。以上测评采用非计分式量化考核,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进行测评。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同类参评处级干部人数的20%。
处级干部所在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内部测评。该测评采用非计分式量化考核,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进行测评。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依托山东开放大学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测评系统(以下简称“考核测评系统”),采取年度总结、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一)年度总结与述职述廉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预备通知》有关要求,考核对象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重大专项工作安排、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个人岗位职责,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做好年度总结与述职述廉,并将相关材料上传考核测评系统。
(二)民主测评
2026年1月底前,校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处级干部以及有关测评人员登录测评系统,对考核对象进行测评。
(三)征求意见
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向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关业务部门、干部本人所在党组织以及相关干部群众了解干部有关情况。采取书面方式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征求意见。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
根据考核指标权重计算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成绩。
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按党政管理部门(含群团组织)、教学(辅助)单位两类部门对考核成绩分别进行排序,其中优秀等次原则上不超过参评部门的30%。
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正处级干部和副处级干部按照考核成绩分别进行排序,其中优秀等次原则上均不超过同级别参评人数的20%。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情况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表现突出或者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学校设置“年度先进单位”奖项予以表彰奖励。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由学校统一进行表彰奖励,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四、有关说明
(一)校纪委对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申诉,并按照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
(二)干部因公外派工作、学习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在外的,原则上要回本单位参加述职和考核,主动报告外派期间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外出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并参加了外单位考核的,考核结果要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
(三)年度内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干部,在新单位(部门)进行考核。
(四)经批准兼职专业技术岗位的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行双重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成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综合分析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结果和了解核实各方面情况基础上,以一定方式听取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的意见,报党委会研究确定;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综合分析年度考核得分结果和了解核实各方面情况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报党委会审定后确定。
(二)抓好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和接受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情况。参加考核测评的人员要抱着对事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民主测评。
(三)加强纪律监督。考核工作过程中,要严格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顺利开展。被考核对象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准搞非组织活动。考核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考核规定和组织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依规依纪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或者组织处理,直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四)反馈考核结果。学校分管或分工联系领导向被考核单位和干部反馈考核结果并进行专门谈话。处级领导干部根据反馈的考核结果于3月底前填写完成《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和《党风廉政责任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其中:《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由党委组织部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党风廉政责任年度考核登记表》交至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
附件:1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加减分事项
2.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3.党风廉政责任年度考核登记表
中共山东开放大学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
附件1
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
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加减分事项
项目 | 加减分事项 | 评价标准 |
正向 激励 加分 事项 | 1.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或获得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人社部单独或联合表彰的(不含个人表彰),获得一次表彰最多加1.5分 | 最高不超过5分
|
2.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等厅级及以上单独或联合表彰的(不含个人表彰),获得一次表彰最多加1分 | ||
3.其他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加分事项 | ||
反向 约束 减分 事项 |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最高减1分 | 最高不超过5分
|
2.巡视或审计反馈重大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最高减1分 | ||
3.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受到处分,单位受到问责处理的,视情节轻重最高减1分 | ||
4.处置群众信访问题不力的,视情节轻重最高减1分 | ||
5.上年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最高减1分 | ||
6.考核资料不实的,视情节轻重最高减1分 | ||
7.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较差的,视情节轻重最高减1分 | ||
8.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减分事项,视情节轻重最高减1分 |
附件2
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 年度)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政治面貌 | ||||
聘用岗位 名称及等级 | 现岗位 聘用时间 | 是否兼职 | |||||
个
人
总
结 |
签名: 年 月 日
| ||||||
参加脱产 培训情况 | |||||||
主管领导 评语及考 核 档 次 建 议 |
签名: 年 月 日 | ||||||
单位负责 人或考核 委 员 会 审核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本 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需要说明 的 情 况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
注:此表须正反面打印,由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或单位负责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3
党风廉政责任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姓名 | 填表时间 | 政治 面貌 | |||||
学历 | 学位 | ||||||
受奖励或处分情况 | |||||||
现任职务及职称 (含党内) | |||||||
受举报情况 | |||||||
本年度廉政建设总结 |
反正页打印 | ||||||
民主评议及考核结果 |
年 月 日 | ||||||
分管(联系)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被考核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注:此表存入本人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