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有关要求,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员基本培训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举办2026年党员基本培训第一次学习,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全体党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授课内容为线上视频,并结合培训内容进行交流研讨。
(一)线上学习:(一)灯塔-党建在线(灯塔大课堂)《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网址:https://dkt.dtdjzx.gov.cn/#/home?publishMonth=202610。
登录方式:党员个人先登录灯塔-党建在线,后将上述网址复制到浏览器即可开始学习。
(二)交流研讨:各党支部可采取分组讨论、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或集合实地学习等多种方式,以线下集中为主,可与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相结合。各二级党组织可选取部分支部,派员列席交流研讨并进行工作指导。
三、培训方式
培训以党支部“三会一课”形式集中组织开展,由各二级党组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做好对所辖党支部的指导。
四、学时要求
本次培训不得低于4学时,其中理论学习、交流研讨各占50%。要在完成理论学习后根据课程主题,结合支部实际,分层分类及时组织交流研讨,通过研讨将理论学习效果再深化、再务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度重视党员基本培训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党员基本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总体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做好所辖支部学习部署。各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和督促党员参与培训,并结合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开展交流研讨。
(二)严肃纪律,加强管理
本次学习是省委教育工委部署的党员基本培训工作,要求党员全覆盖,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对于确实无法参加的,由党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党支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二级党组织备案,并及时做好补训。各二级党组织应于11月6日前完成全部学习工作,并做好参训人员汇总统计工作,填报《二级党组织参训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sdou.edu.cn。
(三)做好反馈,及时总结
理论学习后,应及时组织支部结合党员思想实际和业务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做到明确研讨主题,推进学用结合。党员发言内容要做到“三结合”,即结合授课内容、结合本职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杜绝流于形式。交流研讨情况应同步上传“灯塔—党建在线”e支部,作为评估各二级党组织交流研讨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党支部记入电子日志时,应选择集体学习--其他,并输入学习时长(学习时长为半天时,录入时长不超过 3小时 ;为全天时,录入时长不超过 6小时)
附件:二级党组织参训党员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二级党组织参训党员情况汇总表
二级党组织名称(盖章):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应参训党员人数 | 实际参训党员人数 | 交流研讨 时间 | 交流研讨 地点 | 请假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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